车辆想保自燃得购买“自燃险”
“不少车主认为,车子自燃引起的损失,不是车损是什么?既然投保了车损险就该赔。”消防专家介绍,实际上这是误区,想保自燃,就得再买“自燃险”。一般保险公司都有“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自燃,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一般新车的质量厂家都有保证,所以从现有数据来看,购买自燃险的私家新车很少。不过随着车子使用年限变长,线路会出现老化,有的旧车线路改造比较多,在炎热的夏季,会有自燃的隐患。此时就应该考虑投自燃险。
记者随机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他们都表示,投保自燃险的车主非常少,从数量上来看还不到一成。工作人员表示,一些车主是不知有自燃险,还有一些则是为了省钱。据悉,自燃险的费率是根据车价来定的,一般两年以内的新车,投保自燃险费率在0.12%;2到4年的车,费率在0.2%;6年以上的车,费率则要0.5%。举个例子来说,一辆十万元的新车,自燃险的保费大概在100元左右。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即使车主购买了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自燃之后如何维权?
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汽车自燃都是突而其来的,广大车主更是遇所未遇,如果未能冷静妥善处理,将为之后维权留下障碍。因此,在维权的程序方面需要注意以下环节:
1、汽车燃烧后,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很多车主在遭遇汽车自燃时,都会及时报警,却没有索要《火灾原因认定书》。实践中,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有利于车主,它也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2、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即车主)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3、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汽车自燃,也即说明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从合同法角度出发,买受人(即车主)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实践中,车主及时告知经销商汽车自燃情况,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这无疑增加以后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如果车辆自燃烧毁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退车、赔偿等事宜,那么,诉之法律途径并以什么诉求提出诉讼,将是车主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汽车自燃案件,分别可以买卖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作为诉求提起诉求。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一般由车主承担证明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以侵权纠纷提起诉讼,则实行举证倒置,由经销商承担证明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显然,举证责任倒置减轻了车主举证负担,更有利于车主提高胜诉率。因此,车主起诉时,应尽量套用侵权作为诉求。但在实际诉讼中,也有不少车主以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为诉求要求退车或赔偿,最终会面临举证不能直接导致败诉。
以上提及的问题是多数车主遭遇汽车自燃后容易出现失误的地方,实际上,汽车自燃后,往往涉及经销商、生产厂家、维修店、保险公司等多个法律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车主在汽车自燃后,应注意收集各种证据,为以后维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