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酒驾、危险驾驶的行为,众人深恶痛绝,这严重危害了公共的安全。据获悉,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了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并将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列入犯罪范畴。
【严查整顿酒驾,以罚款、刑拘、吊销驾照为主,并不涉及刑法】
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那些实力大腕来说,事发后多以花钱了事告终】
这也迎合了其他国家严厉处罚酒驾的国际形势,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于酒驾的处理都是比较严重,高额罚款的同时,酒驾者还会面临刑事上的处罚,对打击酒驾有着极其显著的效果。
此次,我国将酒驾、危险驾驶列入刑事犯罪,在立法上也凸显了保护弱势群体、以人为本的一面。日后,立法机关以及法律执行机构也将本着这一理念充分体现。
【有实力飙车也大多为富家子弟,经济上处罚并不会带来很好的效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因为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
【杭州飙车案胡斌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被告方与受害者家属均表不公】
社会舆论方面也期望能有这么一则法律条款将酒驾、危险驾驶等原先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游走的过失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量刑化,让司法机构做到真正有法可依。这样做还可以最大程度的把危害情形扼杀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震慑了喜欢喝酒的司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