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购车高潮,很多消费者都在焦躁地等待爱车到店。各品牌4S店内,人们都兴奋地想对心仪车辆进行试驾体验。不过,有必要为大家泼泼冷水,别以为试驾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个别消费者就因此试出一身麻烦:某消费者到4S店看中一款心仪车型后,准备试驾体验。结果,因为操作不当,在路上发生意外事故。事后,该消费者还被店方要求为此次事故的维修费用“埋单”,双方更为此事闹上了法庭。对此,曾多次陪同车主试驾的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尤其是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要小心对待各种“试驾”细节。
要求店方提供“全保”试驾车
正常来说,4S店会提供已经投保车险、专供试驾用的车辆供消费者试驾,但也有部分4S店会提供一些没有上牌的新车。对此,强烈建议消费者要求对方提供已经投保的试驾用车。
目前有些试驾车是待售车辆,并没有上保险,一旦出了事故,就需要消费者承担责任。即使试驾车辆投了保险,仍存在着试驾风险。如果造成试驾事故的原因是不可控因素,即并非试驾人员主观造成,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试驾事故是由于试驾人员主观失误造成,那么保险公司会追究过失人相应的责任。在试驾过程中,如果发生小擦小碰,试驾车已经购买了全保,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出险解决,但万一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原车没有购买全保,试驾者无疑将会承担更严重的责任。但部分车行为了节省成本,只为试驾车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因此,一旦发生意外,试驾者就会惹下一身麻烦。
除了要对试驾车的投保情况有所了解,还要看清楚试驾车上路应具备的资格。除了试驾者本身的驾驶证需要带在身上,车辆的行驶证、年票、年审、交强险、环保标志等如果缺少一个,也有可能在上路的过程中,对试驾者带来扣分的影响。
《试驾协议》可增加“意外”条款
4S店在提供试驾前,都会要求试驾者与其签订一份《试驾协议》。然而,很多车主急于试车,往往都忽视了这种《试驾协议》的效力,部分车主甚至根本没有看清楚里面的条款。像现在《试驾协议》中,基本上都会有一条:“试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试驾者承担”。在签订前,就应该与对方就里面的细节,甚至可能出现的意外进一步协商好。如果觉得《试驾协议》的权责不够清晰明了,应该与对方增加相关条款,比如:车辆发生损伤,明确究竟是否按修复该车的实际费用赔偿。一旦在试驾协议上签字,就意味着自己同意里面的相关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后再与对方发生纠纷,试驾者也会相当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