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路桥隧收费7月启动ETC 5座以下轿车次票8元
2011-03-24 09:43:00
有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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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我市路桥隧通行费征收方式将由现行的“年票制”转变为计次收费的ETC方式。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今年7月1日全面启动ETC,即采用不停车电子收费方式,对通过贷款建设城市路桥隧的机动车征收通行费
据了解,通行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等过江通道的机动车,均需按规定缴纳通行费。通行费可选择按次缴纳,也可以选择购买年优惠票按一年期限一次性缴纳。选择购买年优惠票的机动车,按通行次数和相应机动车类型次费标准划扣,有效期内通行费总额达到年优惠票金额的,不再加收费用;有效期内不满年优惠票金额的,余额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无论选择按次缴纳或购买年优惠票,市籍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以及在本市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手续的外籍机动车必须安装电子标签,对尚未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依据车牌抓拍系统记录的通行信息征收通行费。摩托车和出租车实行定额费制,分别是每年280元和500元。机动车首次安装电子标签免费。外籍机动车可选择安装电子标签,自主选择购票方式;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外籍机动车,根据系统记录的通行信息缴纳通行费,并应自欠缴之日起7日内到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设立的通行费征收服务站点或代收单位设立的收费站点补缴。军队、武警车辆,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机动车,公共汽车、电车和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机动车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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