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法院接通知 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
2011-05-18 11:26:41
北国网-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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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法官称,最高法已下发关于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的指导意见。
5月13日,东莞首宗醉驾案开审。该案的主审法官毕玲庭后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最高法对醉驾入刑的最新要求,即醉驾入刑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定为犯罪。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6日,北京市几家区级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已收到最高法关于醉驾入刑案件指导精神的通知。但是法院也表示,这只是法院系统内部的文件,不便对外发布。
同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黄彩华告诉记者,根据她向当事法官了解,法院只是根据媒体报道关于最高法副院长张军提出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讲话的精神来审理首宗醉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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