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10月16日,京沪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2010年度经营情况,只有北京利润是正数,不到4亿元,其他多数亏损10亿以上。(10月17日《新京报》)
各地陆续公布的收费公路调查摸底结果,给人一种充满了悖谬的印象,即各地收费公路一面日进斗金,一面债台高筑。而这种“悖谬”所制造的逻辑便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但贷款似乎永远也无法还清,所以收费将一直继续下去。
最令人沮丧的,莫过于我们连收费公路还清贷款的希望都渺茫。在12省份中,累计债务余额最高者已达1338.1亿元,最低者也达到了147.4亿元。12省份中只有北京利润为正数,其他无一例外都是“入不敷出”。照目前这种局面进行下去,收费公路还清贷款要到何时?
收费公路收费的“合法性”正在日益自我巩固和强化。在民众对收费公路不满的公共舆情之下,在“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的沉重现实之中,在违法违规收费屡禁不止的现实下,收费公路收费的“合法性”非但没有式微,好像反而变得坚不可摧和越发高亢了。
长期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管,无疑是造成收费公路异化的重要原因。视野之内,这种大范围的调查摸底尚属首次,此前,我国收费公路的基本状况连交通部都未必尽在掌握,更遑论丝丝入扣的监管和治理。这次调查的结果恐怕也会令交通部深感无力,因为长期的粗放管理所招致的弊病已经沉疴难去,监管政策的主动性难免被复杂缠绕的现实所瓦解。
但无论如何,监管都不能与现实媾和。收费公路中存在的沉疴积弊,必须被监管部门正视和逐步解决。收费公路的“合法性”必须被正本清源,而且应该尽快建章立制,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对收费公路进行强制管理,比如每年利润中还贷的比例,运营管理成本占全部利润的比例,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界定等等,都必须有一套明确而清晰的制度性规定,各地各自为政的粗粝时代该结束了。
然而,既然此次调查摸底事关重大,监管部门也表现得相当重视,却为何在获得基础数据的此一重要阶段,如此放心地让各地“自查自纠”?倘若“摸底数据”失真,不仅摸底没有意义,也会令此后的治理措施变形。因此,在这一阶段,监管部门应该深度参与到各地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之中去,从而尽其可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力。要知道,让民众看到收费公路走向终结的希望,这是必要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