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桶油炼油巨亏 地方炼油产能闲置】
中石油、中石化发布的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两大油企净利润超过1600亿元,但炼油巨亏646.39亿元。与此同时,许多地方炼油企业担心的不是亏损,而是无油可炼。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两大油企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导致民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少炼油产业人士期望,国有炼油厂和民营炼油厂能形成公平、平等的竞争关系,共同推进我国炼油业的健康发展。
【现状】
两大油企:前三季度炼油巨亏超600亿元
地方炼厂:无油可炼,闲置9000万吨产能
今年前三季度,中石油炼油业务亏损415.39亿元,中石化炼油板块亏损231亿元。
两大油企的炼油亏损不是新闻。2007年,中石油炼油与销售板块亏损206.8亿元、中石化炼油亏损104.52亿元;2008年,两者分别亏损829.7亿元、615亿元。2008年3月,中石化还据此获得123亿元财政补贴。
对于今年前三季度的亏损,中石油称是“受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及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力度加强影响”,中石化解释说是“炼油厂到厂原油成本比较高”。
不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国内炼油行业累计亏损仅18.4亿元——虽然统计时段和口径有些差别,但两个数据之间的巨大差异令人吃惊。
对冲两大油企炼油业务巨额亏损的,是国内其他炼油企业——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炼油产能约占全行业的80%,此外还有60多家地方炼油企业,其中半数在山东。
“我们只要有油可炼就会有盈利,无非是盈利多少的问题。”山东东营一家炼油厂负责人说,“我们炼的是品质差的燃料油,比炼原油成本高很多,还能不亏损;中石油、中石化炼油为什么会亏损,我也不大明白。”
这家炼油厂负责人说,地方炼厂最苦恼的事不是亏损,而是没有稳定的油源;没有油源就等于无米下锅,没法开工。
据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统计,目前我国地方炼油厂约有1.3亿吨炼油能力,但每年炼油只有约4000万吨,近9000万吨的产能被浪费。
“正常情况下,地方炼厂的平均开工率仅有30%-40%,所以大量产能闲置浪费。”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执行会长、江苏泰达蓝燕石化集团总经理钱其连说。
【生态】
两大油企掌控采贸炼售
地方炼厂夹缝中求生存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等业内专家指出,当前石油业从上游的原油开采和进口,到中游的炼化,再到下游的成品油销售各个环节,两大油企都牢牢掌握了主导权;在整个产业链中,民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打个比方,地方炼厂的‘咽喉’扼在垄断巨头的手里——巨头的手松开,地方炼厂可以吃饱;它们的手一紧,地方炼厂就要‘闹饥荒’。”韩晓平说。
民营企业不但难以获得国内的油气开采权,也没有从国外进口原油的自主权。据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介绍,加入WTO以后,商务部每年批准一定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量指标,今年是2910万吨,仅占原油进口量的约十分之一。“数量少不说,非国营原油进口得持有中石油、中石化的排产证明才能入关,而且都必须返销给中石油、中石化旗下的炼厂,不能供地方炼厂使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中石油、中石化每年统一配给地方炼厂的原油仅179万吨,与1.3亿吨的炼能相比,这点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前地方炼厂最主要的油源是燃料油——燃料油是原油在炼厂加工过程中的一种渣油,可以提炼出一部分成品油,但是成本比原油提炼要高得多。
而在下游的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两大油企同样主宰着市场。“目前全国共有加油站11万多家,其中民营加油站约5万家。”马莉说,“虽然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总数的46%,但民营加油站多在偏远地方,大城市、主干线的加油站主要是中石化、中石油的,所以民营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量比例并不高。”
【争议】
反垄断不会涉及石油领域?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正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进行调查。发改委首度对央企“动刀”,展开反垄断调查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有网友提出:“现在油荒这么严重,发改委为什么不调查两桶油?”
11月6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召开媒体见面会。对近段时期的“油荒”,三位会长称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巨头“闹情绪”所致,而打破垄断是最终解决之道。
不过,有观点称,《反垄断法》给予了石油企业豁免权,不会涉及石油领域。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反垄断法》起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反垄断法》第七条确实表示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石油公司有豁免权。
他解释,第七条法规的通俗解释是,对于一些行业政府已经给予其行政垄断权的行业以及实行价格管制的产品,《反垄断法》不再去涉及,例如石油的开采准入权等政府已经明确就是由几大石油公司来做,成品油的价格也是由定价机制来决定,这些作为《反垄断法》的执法部门都不再去涉及。但他强调,石油公司也是企业,在其经营中,若存在滥用市场地位,例如强行搭售,或者拒绝交易的行为都属于垄断行为,这些行为执法部门还是可以去查处的。
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一些民营油企就曾提出“两桶油”在油荒时“断供”涉嫌拒绝交易,计划对其提出反垄断控告,但此后也不了了之。
【相关政策】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三十六条)
【呼吁】
期待公平、平等竞争
不少炼油产业人士期望,国有炼油厂和民营炼油厂能形成公平、平等的竞争关系,共同推进我国炼油业的健康发展。
“石油行业集中度太高,已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多位地方炼厂负责人说,“我们现在最期待的就是能落实国务院去年5月出台的‘新三十六条’,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看待,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据一些地方炼厂人士介绍,虽然“新三十六条”要求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并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但由于缺少实施细则和制约机制,挡在地方民营企业面前的“玻璃门”依然没被拆除。
韩晓平建议,国家应该大力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采原油,并调整石油进口政策,适当放开对民营企业进口原油流向的限制,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使用非国营原油贸易进口配额。“这既有利于增加国内的成品油供给,促进市场竞争,更有利于维护我国的能源安全。”
现在,地方炼厂担心的还不只是油源。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要求,限制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将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而据息旺能源统计,我国大部分地方炼厂的总炼油能力在200万吨/年以下,将近80%的地方炼厂面临淘汰,届时炼油业集中度或将进一步提高。
“部分地炼企业由于装置及技术落后,不仅污染严重而且耗能较大,油品质量不能达到国标品质,因产品单一而抗风险能力较弱。”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坦言,“但有关部门应该给炼厂规定合适的技术、环保标准,而不是一刀切地把所有小炼厂都关掉——小厂不等于一定不好,有时候小有小的好处。”
姚达明认为,炼油化工一体化和规模化生产已成为石化行业发展趋势,建议国家推动国有炼油企业和民营炼油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上加强战略合作,为中国油气产业的发展壮大共同出力。同时,地方政府应协助民营炼油企业集中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集团军”优势,同时建立和完善地炼成品油储运销售体系,使地方炼厂的成品油直接供应民营加油站,减少销售和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