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动车达2.25亿辆 驾驶员达2.36亿人
2012-01-11 10:23:32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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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10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我国机动化发展迅猛,截至201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25亿辆,其中汽车1.06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达2.36亿人。
全国共有23个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重庆、成都、上海、广州、杭州、天津等7个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1628万辆,增长7.86%,其中汽车增加1361万辆,增长14.98%。汽车保有量今年10月底首次超过摩托车保有量,标志着中国机动车结构由摩托车为主体向汽车为主体转变。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的私家汽车保有量达到7748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4.17%,成为汽车构成主体。
据悉,从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情况看,达到100万以上的城市数量达14个,其中北京汽车保有量已达472万。与2010年底相比,合肥、乌鲁木齐、银川、呼和浩特、南宁、西宁、福州、长沙、兰州、西安等10个城市的汽车增长比率超过20%。根据国际通用16%的标准,也就是每百户家庭拥有16辆小轿车的比例,中国有许多城市已进入汽车社会。
根据交管局提供的信息,目前中国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到2.3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2亿。与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快速增加相比,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比较滞后。目前,中国每年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保持在2亿起左右,其中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尤为突出,开车打手机、争道抢行、占用应急车道、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还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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